內地《反虐待動物法》初步建議禁吃貓狗肉
資料來源:亞視新聞 (2010-03-19)
中國人尤其是廣東人過去都有吃狗肉的習慣,被批評為殘忍,內地正草擬制訂《反虐待動物法》,初步建議立例禁止吃狗肉和貓肉,法例雖然仍未出台,但已經引起很大迴響。
中國人有句說話,凡是「背部向天的也能吃得下」,狗肉又叫做「香肉」,但將來在內地,一口香肉代價很可能會是罰款五千元人民幣和拘留十五天,因為國家的《反虐待動物法》正醞釀出台,初步傾向禁止吃貓肉和狗肉。
在廣州,專門吃狗肉的食肆隨處可見,吃一斤狗肉只需二十元人民幣,有民眾認為吃狗肉殘忍,亦有人說不讓吃才是衝擊中國飲食文化:「食狗肉是我們的文化,是我們的傳統來的,狗肉是我們其中之一(食物),冷熱都吃,熱天又吃,冬天又吃,不吃不得。」「與其不給人食,不如乾脆不讓人養狗。」
廣州的愛護動物組織認為,單是禁止吃貓狗肉並不足夠,更重要的是阻止人屠宰貓狗:「如果沒有人去,不去殺這些動物,就沒有辦法把牠成為一個盤中餐來賣,所以可能這樣去抓商家或抓源頭更有意義。」
有民眾認為狗與其他動物不同,狗可以與人產生情感,認為將狗隻殺死是殘忍的。她認為,如果可以先在廣東省甚至在廣州先進行試點,率先推行反虐待動物法、禁止食狗肉貓肉等,可更快改變廣東人食狗肉文化。
國家原本計劃草擬全國第一條《動物保護法》,但去年收集到民眾意見,認為搞好十多億人民的福利比保障動物福利更迫切,法律專家後來改為制訂《反虐待動物法》,建議將吃狗肉貓肉列為違法行為,一旦實施違法者會面臨罰款和監禁。
另外還有一段關於中國內地,維護吃狗肉的人的評論:
中國內地《反虐待動物法(專家建議稿)》規定禁止食用或銷售貓狗肉,引起廣泛討論。
(1)給動物福利就是給人類福利
其實,地球上的各種動物都是相互依存的,低級動物與高級動物和諧相處,才能實現人與自然界的協調、和諧發展。從這個意義來講,保護應該保護的低級動物,就是保護人類自己,提高“動物福利”,就是提高人類福利。否則,只剩下人這個高級動物了,不知這個世界還有什麼意義?人是否還能生存下去呢?不得不打個大問號。
(2)別的動物就活該被吃?
在吃什麼這個問題上,恐怕並不能“以自己之胃,度別人之腹”,即便是大多數人的飲食習慣,假如非要強加於剩下的小部分人身上,恐怕也是不折不扣的“多數人暴政”。 事實上,飲食這個東西,同樣有著地方風俗和個人習慣的成因,在你看來“食用貓狗”太殘忍太不文明,換一個人,可能也會覺得吃別的動物也是不可容忍的行為。假如食用貓狗就是虐待動物,別的動物就活該被吃的話,如此厚貓狗的《反虐待動物法》,恐怕改名為《反虐待寵物法》才名副其實。
(3)此法在鄉村或成“稻草人”
在我國的廣大鄉村,狗和貓不是寵物,它們的職責就是看家和捕鼠。在鄉村,連勞苦功高的牛和馬死後都會被食用,更不用說狗和貓了——很難想像,農民會將一隻老死的看家狗找個地方埋葬起來,並立上一塊墓碑,我們不能將某些城裏人的特殊情調強加到他們頭上。所以,《反虐待動物法》的全部意義可能僅僅停留在紙面上,成為又一個法律“稻草人”。
(4)“貓狗之事”並非起于餐桌
將特定動物從餐桌上救下,體現的正是人性的大愛。但之所以招致如此洶湧的民意抵制,在我看來,更多的還是源於立法細節之處的失當。“5000元以下罰款”、“15日以下拘留”這樣的規定太過冰冷和突兀。稀疏平常的飯桌之事一下子變成了法所嚴懲的“惡事”,估計沒幾人接受得了。
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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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見:佐倉吹雪
回覆刪除這裏和各位分享一個網站,不僅是中國人,原來還有別的國家的人也吃狗肉,只不過,世界各國陸續禁止人類吃狗肉。
http://www.gcyouth.net/NewsDetails.php?articleId=15519&newspage=1
文中提到文化霸權主義,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,應該是文明時代吧,人民的思想也應當進步,不文明的行為應該被禁止。這並非說什麼 "禁忌",而是一種公德!好像駕車一樣,紅燈便要停車,排隊不可以打尖插隊,這本來就是很自然的行為,不用教的。
你會殺死你的兄弟、表兄弟和朋友,然後吃他們的肉嗎?
寵物和食用動物是不同的。上世紀、再上世紀可能吃大象、獅子和老虎也很正常,正因為文明進步,人類漸漸明白那些動物是應該受保護,還有是人類和一些動物產生了情感,視為同伴,而牠們也能為人類服務,有特定的社會功能,視為自家人,所以就不會被吃掉。
大概是某些國家的人,民智未開,還停留在蠻夷行為,一定需要政府立法禁止,民眾才會有所警惕。